肺癌患者援助项目
生命接力-肺癌患者援助项目
1、项目背景
为了帮助确诊为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延长患者生命,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于2014年11月在全国开展"生命接力-肺癌患者援助项目"。
2、启动时间
2014 年 11 月
3、截止时间
援助药品发放完毕,项目自动结束,将不再接受患者申请。已成功入组患者的援助药品领取,将不受项目结束的影响。
4、联系方式
援助热线:4000-138-191
网址:www.alimtapap.com
邮寄地址:上海邮政41-008信箱(只接受EMS特快专递)
收件单位: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生命接力-肺癌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
5、援助类型
低保患者:确诊为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Q NSCLC)的患者,经指定医疗机构评估确认符合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力比泰®)的适应症,并领取低保金至少一年。经基金会审核通过,为其援助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力比泰®)治疗,直至病情进展或不再符合医学用药条件。
非低保患者: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Q NSCLC)的患者,经指定医疗机构评估确认符合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力比泰®)的适应症,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经过4周期或以上(含4周期)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力比泰®)治疗获得明显疗效且无疾病进展,但因家庭医疗支出占家庭可支付能力的比重等于或超过40%,无法继续承担药品费用。经基金会审核通过,为其援助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力比泰®)治疗,直至病情进展或不再符合医学用药条件。
6、项目监察
项目办对受助患者定期进行抽查,核对个人信息和申请资料,如果拒绝接受核查或经核查发现任何医学条件和经济条件不符将立即停止援助。
7、监督电话
010-58574080
本文内容来源于“生命接力-肺癌患者援助项目”官方网站。
爱的续航-肺癌患者援助项目
1、项目目的
为了帮助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延长患者生命,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于2017年1月15日在全国开展“爱的续航-肺癌患者援助项目”,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向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无偿提供援助药品吉非替尼片(商标名:伊瑞可®)。
2、援助方案
低保患者:经医学评估确认符合使用吉非替尼片(商标名:伊瑞可®)治疗的患者,经区/县民政部门认可的低保患者,依据项目医生医学评估有机会获得后续吉非替尼片(商标名:伊瑞可®)药品全部援助。具体援助疗程次数依据项目医生由患者具体情况及临床检查结果判定。
低收入患者:经医学评估确认符合使用吉非替尼片(商标名:伊瑞可®)的患者,自费使用吉非替尼片(商标名:伊瑞可®)规范化治疗8个月且累计24盒后,根据项目医生评估还需继续治疗的,经基金会审核通过,为其援助后续所有药品。具体援助疗程次数依据项目医生由患者具体情况及临床检查结果判断。
3. 项目启动时间和截止时间
启动时间:2017年1月15日
截止时间:以项目网站公示为准。
4、终止条件
(1.疾病进展或经医生确认此患者不符合此药品治疗指征或不适合继续使用此药品治疗;
(2.患者未按照项目规范或要求进行医学评估及随访;
(3.受援助患者死亡;
(4.患者或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要求停止应用此药品治疗;
(5.经查实,患者将援助药品用于销售、转让或其他盈利目的;
(6.患者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实或隐瞒申报;
(7.已过本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或者未到申请截止时间但援助药品已经发放完毕;
(8.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项目被迫中止;
5、项目联系方式
援助热线:010-85402301
资料邮寄地址(只接收EMS特快专递):北京市100024信箱62分箱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爱的续航肺癌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
邮编:100022
项目网址: http://yrk.bjhacf.org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监督电话:010-58574080
本文内容来源于“爱的续航—肺癌患者援助项目”官方网站。
幸福可维—肺癌患者援助项目
1、项目介绍
目前我国肺癌的发病率逐年攀升,在所有癌症中位居首位。为了帮助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得到规范化治疗,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以下简称初保基金会)于2018年6月开始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幸福可维—肺癌患者援助项目",项目旨在帮助更多的患者持续治疗,延续生命,为符合项目条件的患者,免费提供援助药品。2018年项目援助药品福可维®(盐酸安罗替尼胶囊)由正大天晴药业向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无偿捐赠。
2、项目调整
3、联系方式
援助热线:400-819-2566,010-56592364,010-85402321
网 站:http://xfkw.ilvzhou.com
资料邮寄地址:(只接受EMS特快专递)
上海邮政010-607信箱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幸福可维—肺癌患者援助项目
本文内容来源于“幸福可维—肺癌患者援助项目”官方网站。
生命转吉-肺癌患者援助项目
1、项目目的
为了帮助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延长患者生命,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于2017年8月1日启动"生命转吉-肺癌患者援助项目",勃林格殷格翰制药有限公司向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无偿提供援助药品马来酸阿法替尼片(商品名:吉泰瑞®,下同),项目旨在帮助需要TKI治疗的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得到更持久和有效的医学治疗,提高生活质量。
2、项目启动时间
2017年8月1日
3、项目援助类型
低保患者: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获得县/区级民政部门认可满一年的城镇低保/农村特困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经项目医院医生评估,适于接受马来酸阿法替尼片治疗,可获得本项目全免援助,直至疾病进展或者项目终止。
低收入患者:
针对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 , 并已经使用满7个月(30盒)马来酸阿法替尼片治疗的患者,经项目医院医生评估,需使用马来酸阿法替尼片进行进一步治疗,经项目办公室审核通过,为其免费援助后续治疗的所需药品,直至疾病进展或者项目终止。
4、项目监察
项目组对获得援助药品的患者定期进行抽查,核对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如果拒绝接受核查或经发现任何医学条件或经济条件不符将立即停止援助。
不良事件报告:
项目进行过程中,如医生、药师或项目有关人员获知患者的不良事件,请于12小时内填写项目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至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 生命转吉 - 肺癌患者援助项目 ” 办公室。项目办公室获悉12小时内报告至捐赠企业药品安全部门。
所有收到的患者病历资料及其他项目表格,项目办公室需进行100%审阅,如有不良事件,需24小时内上报给捐赠企业药品安全部门。
5、法律声明
1.对于您的个人信息及医学资料(" 患者信息和资料 "),我们将严格保密,不会用于 任何商业用途,仅用于项目的管理、执行和审计。患者信息和资料将由主办方或项目委托执 行方保留,除卫生监管部门审查监督和相关审计外,不会披露给其他第三方。涉及到用药不良事件时,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相关患者信息和资料会披露给药品捐赠方的药 品不良反应监管部门,其可能会就此进行跟进和随访,将该信息录入到药品捐赠方的药品不良事件数据库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报给相关法规部门。
2.本项目为自愿报名形式,援助所可能产生的所有不良反应基金会和项目办公室不承担责任。
3.本项目的任何消息均以我会项目网站正式发布的消息为准,因误信其他渠道信息产生 的任何后果基金会和项目办不承担责任。
4.生命转吉-肺癌患者援助项目的一切解释权归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所有。
6、项目联系方式
援助热线:400-8188-781
网址:www.4008188781.cn
资料邮寄地址:(只接收EMS特快专递)
北京市100020信箱26分箱生命转吉-肺癌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
本文内容来源于“生命转吉-肺癌患者援助项目”官方网站。
生命奇迹-肺癌靶向治疗共付专项患者援助项目
1、项目背景
为支持配合易瑞沙®纳入当地医保/新农合(简称参保/参合)报销范围,实现多方共付;减轻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经济负担,帮助更多的患者能够规范、持续的治疗,延续生命;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发起“生命奇迹-肺癌靶向治疗共付专项患者援助项目”。援助方案为参保/参合的患者,连续使用8个月易瑞沙®治疗,经医学评估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患者,经基金会审核通过的患者,为其援助易瑞沙®用于其治疗,直至疾病进展。
定义
1.项目网站上提及的"患者"均指参加项目覆盖省份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简称参保/参合)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2.项目网站上提及的"本项目"均指生命奇迹-肺癌靶向治疗共付专项患者援助项目
2、项目执行日期
河南省 2016年9月1日(发票追溯期2016年7月1日)
福建省 2016年11月1日
深圳市 2016年11月1日
佛山市 2016年11月1日
3、截止时间
援助药品发放完毕,项目自动结束,将不再接受患者申请,已成功入组患者的援助药品领取,将不受项目结束的影响。
4、联系方式
援助热线:4000-139-103
网址:http://iressapap.ilvzhou.com
资料邮寄地址(只接收EMS特快专递):上海邮政011-028信箱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生命奇迹-肺癌靶向治疗共付专项患者援助项目 办公室
5、援助类型
凡参加项目覆盖省份医保及新农合的患者,在规范其用药疗程及安全性评估,同时使患者在延长疗程后获得更大收益,经项目医生筛选受助的患者,已连续完成8个月易瑞沙®治疗,根据医学评估结果需要进一步治疗的,经基金会审核通过的参保/参合患者,为其援助易瑞沙®用于其治疗,直至疾病进展。
6、法律声明
1)对于患者的个人信息及医学资料("患者信息和资料"),我们将严格保密,不会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仅用于项目的管理、执行和审计。患者信息和资料将由主办方或项目委托执行保留,除卫生监管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因管理需要外,不会披露给其他第三方。涉及到用药不良事件时,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相关患者信息和资料会披露给药品捐赠方的药品不良反应监管部门,其可能会就此进行跟进和随访,将该等信息录入到药品捐赠方的药品不良事件数据库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报给相关法律部门。
2)本项目为自愿申请形式。
3)生命奇迹-肺癌靶向治疗共付专项患者援助项目的一切解释权归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所有。
7、项目监查
项目办公室对受助患者定期进行抽查,核对个人信息和申请资料,如果拒绝接受核查或经核查发现任何医学条件和经济条件发现不符将立即停止援助药品。
本文内容来源于“生命奇迹-肺癌靶向治疗共付专项患者援助项目”官方网站。
(以上内容更新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